关于评选表彰共青团团属新媒体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共青团长沙医学院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09 21:16   2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各分团委(团总支)、校级组织、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校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水平、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网络思政功能,促进青年学生文明上网,构筑清朗网络空间,推动团属新媒体建设规范化、系统化、全面化,经研究,校决定开展 2022-2023 学年共青团团属新媒体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各二级学院团学会、校级组织、学生社团。

2.先进个人:全校团员和青年。

二、评选原则

坚持榜样引领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的执行评选办法,被评出的单位和团员青年对推动学校团属宣传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单位和团员青年申报表由分管部门指导老师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情况推荐报送至校团委。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各分团委(团总支)、校级组织、学生社团对团属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每学期对团属新媒体宣传工作进行研究,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工作方案。

3.成立专门团属新媒体宣传工作小组,有固定的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设置有宣传员 5-8 人。

4.积极主动向校团委报送本单位新闻稿件,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稿件质量,稿件无原则性问题,无政治表述错误问题,具有时效性。

5.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站的管理,并制定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管理机制;网站信息更新及时,不抄袭,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6.严格按学校宣传栏、电子屏管理要求,悬挂张贴前提前申请和报备,无乱贴海报、乱摆展板、乱挂条幅标语等现象;加强对学生组织和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活动开展良好。

7.主动承办或配合团属新媒体宣传工作,配合日常各类工作和各类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8.创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设立有专门老师负责管理,正常运营不低于 3 个月,发布内容无原则性错误。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工作认真,能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团属新媒体宣传工作。

2.坚持服务一线,积极撰写及审核新闻稿件,不推诿、不抱怨,主动向学校团委提交质量好、题材新颖的新闻活动稿件,稿件无原则性错误。

3.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尤其是宣传本单位活动特色做法、活动专题报道、积极策划和创新新媒体宣传形式内容,在团学宣传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所发表的稿件在新媒体平台有一定的影响力。

4.负责做好本单位团学宣传栏设计及管理工作。

5.积极协助校团委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团属文化建设工作。

6.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四、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活动,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共青团团属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1)、共青团团属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2),各分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核实填写材料的真实性;校团委严格把关各单位材料审批。

2、申报材料(纸质版)于 1 15 12:00 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楼 105),并发电子档至校团委邮箱 csyxytw2023@163.com,文件统一命名: “XX 单位+姓名+团属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 ;“XX 单位+团属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

3、过期不报、不做其他说明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共青团长沙医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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